偽劣產品銷毀怎么處理(銷毀偽劣產品的法律依據)
當廠家生產產品被相關部門檢測判定為不合格,這時候一般會進入銷毀程序,而銷毀程序需要雙方進行一個配合才能快速完成銷毀,詳情如下
廠家產品被銷毀前應當做好以下準備
儲運部負責假冒偽劣產品保管,建立假冒偽劣產品記錄等工作。采購部負責不合格品的退貨。質量管理部負責假冒偽劣產品的審核,對假冒偽劣產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。企業質量負責人負責對不合格報損審批。財務部對不合格品拒付貨款,對假冒偽劣產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。
適用范圍:本制度規范了假冒偽劣產品控制性的內容和要求,適用于企業經營各個環節中發現的假冒偽劣產品及銷毀的管理。
發放范圍:質量管理部、儲運部、采購部、營銷部、財務部
內容:各經營環節不合格商品進入待處理區。不可退的不合格商品計劃銷毀:
系統中操作發現不合格品步驟,庫存管理→【不合格品報告】,可以根據庫存創建時間、庫位類型(壞品),等維度查詢待處理的不合格品清單。導出查詢結果。保管員郵件提供給采購、財務等部門申報銷毀。采購員給出最初的處理意見,財務部審核。
可退供應商的做RTV處理,無法退供應商的商品郵件中提交倉庫經理、質量負責人、集團物流總裁、COO審批,財務審核后儲運部在系統中做庫存損益單,系統形成《報損銷毀清單》,后組織銷毀。
偽劣產品銷毀怎么處理?
1、假冒偽劣產品銷售出去侵害消費者權益的,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申請賠償,以造成的損失為賠償基礎。如果是食品的,可以要求十倍的購買價格賠償。
2、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單位,工商部門可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,并將產品銷毀。
3、假冒偽劣產品銷售金額較大的,可追究“生產銷售假冒商品罪”刑事責任。
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
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,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、當事人約定退貨,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、修理等義務。
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,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;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,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,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,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、修理等義務。
二、國家質檢總局還規定,經銷下列產品經指出不予改正的,即視為經銷偽劣商品:
(1) 無檢驗合格證或無有關單位允許銷售證明的;
(2) 內銷商品未用中文標明商品名稱、生產者和產地(重要工業品未標明廠址)的;
(3) 限時使用而未標明失效時間的;
(4) 實施生產(制造)許可證管理而未標明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的;
(5) 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標明規格、等級、主要技術指標或成分、含量等而未標明的;
(6) 高檔耐用消費品無中文使用說明的;
(7) 屬處理品(含次品、等外品)而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著部位標明“處理品”字樣的;
(8) 劇毒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險品而未標明有關標識和使用說明的。
對于假冒偽劣產品的處理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,一般情況下,對于沒有達到立案偵查的標準的,可以直接按照行政法規來進行處罰,但如果涉及到涉案金額較大的,那么則是需要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的,具體情況下由司法機關判罰處理。
銷毀偽劣產品的法律依據
假冒偽劣商品是指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產品;在產品中摻雜、摻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,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產品。
法律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第四十九條
生產、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產品的,責令停止生產、銷售,沒收違法生產、銷售的產品,并處違法生產、銷售產品(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,下同)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;有違法所得的,并處沒收違法所得;情節嚴重的,吊銷營業執照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第五十條
在產品中摻雜、摻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,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,責令停止生產、銷售,沒收違法生產、銷售的產品,并處違法生產、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;有違法所得的,并處沒收違法所得;情節嚴重的,吊銷營業執照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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